《灭元1399》第686章 清君侧
管理条例先从刑罚上开始调整,总体原则是轻肉刑重劳役。 废斩首、凌迟、车裂、弃市等死刑方式,只留绞刑,保证死者能有全尸。同时包括行省在内,各级地方行政机构可以判死刑,却必须由总理府统一进行复核。 全部取消杖刑,改为劳役。分不同的罪行制定相对应的劳役强度与年限,上不封顶。 一个杀人犯,可能不会被判死刑,但是会加诸于数百年的劳役。他或是一直服役至死,或是有重大立功表现以求减刑。 或者,也可以申请加入军伍之中,成为死士以获取军功。 不仅仅是广阔的东北与新征服的高丽之地,需要这样的服役囚徒,还有处于荒凉的台湾岛、等待开发的南洋诸岛,以及各处矿山、马场、道路的施工建设,都需要大量的劳役人员。 其次,管理条例之中,还包含对官吏的规范细则,对未获入籍许可的中原、西域、吐蕃、云南诸地往来百姓以及海外暂住人员的管理办法。 林林总总,这部条例单就等待制定的条文目录,便有百余项。 为此,总理府又在杭州开设“法学院”,在培养法学专业人才的同...灭元1399小说,灭元朝的人,灭元卷毛,灭元之战,老大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