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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、我觉得包子很好吃……”庄子非又一点傻眼,“那……那你想吃什么?”庄子非很爱吃包子,两口一个,两口一个,香得很。
“……没有,”凌思凡意识到自己有些过分,“以后别麻烦了。”
那边庄子非却执拗地问道:“你想吃什么?”
“……”
“锅包肉喜欢吗?”
“……喜欢。”因为小时候穷,基本上,只要是肉,凌思凡就喜欢。有的时候,饭桌上有的只是那种很腻的大块的肥肉,或者腥到不行的鱼,别人全都吃不进去,只有凌思凡一个人觉得也挺好吃。他在亲戚家里不敢与人家争,装得十分乖巧懂事,荤菜只敢夹上两口,基本全都留给亲戚家的孩子,很怕别人觉得他喜欢抢好的,不过那个年纪的男孩子谁会不喜欢吃肉呢,凌思凡只是在忍着而已。
“好。”庄子非笑了,道,“下次给你弄锅包肉。”其实庄子非不会这个菜,但他觉得自己能够学会,再难的菜多练几遍也就会了。
“……”
“……思凡,”见到凌思凡并将包子递给对方后,庄子非看着凌思凡,突然说道,“你的这件风衣,穿了好几年了。”
“嗯?”凌思凡狡辩道,“米色风衣都差不多,你看错了也正常的。”
“不,”庄子非却是执拗地回答,“就是这件,你至少穿了三个初秋了,我绝对不可能看错。”他总是看着凌思凡,知道关于他的一切细节,而且,因为庄子非以观察为生,任何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,他有这个自信。
凌思凡:“……”
“你休闲类的几件衣服也都穿了好久了。”
凌思凡没说话。
两秒过后,庄子非小心翼翼地问,“你……舍不得钱?”
“……”凌思凡语气十分生硬地反问,“我没有在东西坏了之前就丢弃的习惯。怎么?有任何问题么?”
他的确是没那习惯。中学时,东西不用到彻底报废他是不会换的,他每一根油笔笔芯都会写到没油,每一个算草本都写到了正反两面再也找不到空白的地方。因为不好意思开口要新东西,他甚至常常会穿补过的衣服,他在男孩子中是少见的手巧,不过他也常常被人嘲笑穷酸。小孩子们的捉弄总是赤裸裸的,并不似成人一般会隐藏情绪。直到现在,凌思凡也不会轻易扔掉什么,他总觉得以后都有可能用到,再用到时就不需要再重新购买了。凌思凡的家杂物堆得非常满,也得亏他买下的房子面积大。
“是了……”庄子非又说:“你平时穿着的衣服,一件也很贵吧?应该要上万吧?你应该会挺心疼的,自然不会扔掉、总去买新的穿。”想想也是,凌思凡哪里会把好好的衣服就丢了不要了?
“子非……”
“嗯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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