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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是不是说让我先回去?”傅渊逸捏着虎口,抿出快要碎掉的笑容。
陶梓没法回答,不点头也不肯定,只道:“我去给盛总送电脑,您有事再找我。”
“那个……”傅渊逸喊住她,“如果我留下等他,会牵连到你吗?”
陶梓一愣,内心软了好几分,呜呜果然是个小可爱,心地也很善良!
“不会的。盛总要我转达的话,我已经转达过了,不是吗?”
时针走向七点,天幕终于压了下来。原本干净的蓝色,仿佛被人一点一点抽掉了光,逐渐褪去,沉入灰败。
楼下的街道忙碌而拥挤,车辆尾灯在视线里留下拖拽的红色光线,驶向远方。
办公室里听不见外面的喧嚣,只偶尔能听见空调发出的轻响。
傅渊逸睁开眼,看着落地窗玻璃上映出的自己,孤孤单单的、模模糊糊的一个。
已经七点了吧?竟然在盛恪办公室等了一天。
盛恪是不是已经走了?知道他在这里等他,所以连办公室也不想回么?
伏在自己腿上把自己抱得更紧一些,又无所事事地数起对面写字楼的灯。
一盏……两盏……数完一栋,再换另一栋。
他想再等一个小时,等到八点他就不能再等了,今天的药还一顿都没吃,要是犯病的话,会给盛恪添麻烦。
只是时间一眨眼就过了,快得教人不知所措。
又赖了五分钟,傅渊逸不得不脱下身上的外套,准备回去。
那外套是盛恪的,办公室里空调足,傅渊逸冷得受不了,自说自话拿了盛恪挂在衣架上的西装来穿。
西装被他穿得暖烘烘的,一脱下,寒意又顷刻钻回,激起他一身鸡皮疙瘩。
他知道自己脚踝肿了,皮肤崩得紧,袜子的皮筋勒进了肉里。刀口周围的皮肤冰得没什么知觉,用力揉了两下也还是麻木。
脚后跟僵硬着落不下去,站起身的时候动作慢极了,要找各种地方借力,扶着手头一切能扶的,比人家七老八十的还不如,好似身上每一块骨头都滞涩住了,生了锈。